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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13:49:32

鄂建办〔2014〕33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671号)等文件要求和《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为切实抓好“两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决定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主体的质量终身责任和各级住建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管控能力,落实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二、督查对象、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督查对象、范围
    1.各地住建部门及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不含神农架林区);
    2.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督查时间
    2015年1月6日开始,1月16日前完成。具体行程由各小组在督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
    待其他市、州、直管市督查工作完成后,另行组织专家和安排时间前往武汉市开展专项督查。神农架林区自行检查,于1月16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建管局。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宣贯和落实情况;
    (二)各级住建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专项检查情况;
    (三)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两书一牌”制度执行情况;
    (五)建筑安全生产及施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选项目、实地检查、现场点评、集中反馈检查结果”等方式进行。
    抽选项目按照“扫马路”方式,重点抽查政府投资项目、上年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行为被通报批评企业项目、省外企业项目以及被举报投诉企业项目。武汉市抽查5个施工项目,其他设区市、州分别抽查4个施工项目。其中抽查2个县(市、远城区)辖区项目。直管市分别抽查3个施工项目。
    五、分组安排
    督查分为五个小组,具体为:
    第一组
    组长:李昌阳       
    督查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
    第二组
    组长:金玉祥       
    督查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
    第三组
    组长:杨碧华       
    督查孝感市、咸宁市、天门市;
    第四组
    组长:董文斌       
    督查荆州市、宜昌市、恩施州;
    第五组
    组长:江益东       
    督查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
    各督查组组员为2名市场行为专家、1名质量管理专家和1名安全管理专家,分别从全省市场、质量和安全检查执法专家库中调配。
    六、工作要求
    1.各地按照督查主要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含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及“两书一牌”制度执行情况等)、在建工程项目清单;
    2.提交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基本情况表及汇总表;
    3.督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
    联系人:江益东  (027)87362256
                传真(027)87832950
            金玉祥  (027)8736228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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