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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09:00:18

 武城建〔2014〕174号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市城建委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市城建委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工整改、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稳步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夏平副主任任组长,建管办杨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委建管办、质安处,安全站、市场站、管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市城建安全站),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工作。

    三、主要任务

    突出做好六个“坚决严厉打击”,即:

    (一)坚决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

    (二)坚决严厉打击无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

    (三)坚决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四)坚决严厉打击无相应持证上岗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五)坚决严厉打击无管线保护措施,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线的行为;

    (六)坚决严厉打击无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等规定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8月下旬开始到12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各区建设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认真整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至11月底)

    一是加强检查督查。各区建设局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排查,要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力度,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实施重点检查。

    二是严厉打击整治。各区建设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即对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规定上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及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一律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一是对违法违规违行为严重的企业和项目要开展“回头看”,加大督查力度的频次,确保整治到位;对已停工整顿的项目逐一复查,严防“形停实不停”,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二是各区建设局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严厉打击、严格整治作为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并不断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各区建设局要牢牢抓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这个重要抓手不放松,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迅速层层动员部署,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各项目全面启动。

    (二)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四查”机制。打非责任主要在政府,治违责任主要在企业。打非治违必须联动,做好“四查”。一是企业自查。各项目部、班组每日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周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技术和业务骨干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诊,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任务,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必须停产整改;二是各区建设局要开展巡查。要建立健全巡查台帐,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取缔;三是组织开展稽查。由市市场站组织,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各区建设局及向全市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推进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四是组织开展督查,由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季度检查、各专项检查等,对各区建设局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各区建设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打非治违工作经验,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准确有效的打击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是对由于违章施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依照法律法规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市城建委将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同时各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统计与开展工作同步进行,对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各区建设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含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城建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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