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4年3月,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在各地积极开展复工检查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对全省17个市州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现将2014年一季度事故及省厅首次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一季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截止3月31日,我省黄冈、荆州、武汉、恩施等地上报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具体事故情况如下:
1、2014年1月13日下午3时14分许,黄冈中职学校实习工厂项目在浇筑混凝土作业中发生满堂脚手架部分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建设单位为黄冈中等职业学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湖北宏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舒先锋,监理单位为中南监理公司,总监为郭振方。
2、2014年1月16日下午19时15分许,荆州市楚天佳园C区29#楼项目在吊装布料机配重误操作,致使布料机倾翻,造成1人从十三层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建设单位为荆州中大豪盛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万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陈玮,监理单位为荆州市江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为唐文龙。
3、2014年3月7日21时许,武汉市吴家山旧城改造(南区)工程项目在浇筑5楼局部屋面板薄壁方箱混凝土时,该部位处的模板支撑结构架突然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武汉市大泽兴盛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武汉市傅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陈超,施工专业分包单位为武汉富中建安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华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为候国山。
4、2014年3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恩施州恩施市晨曦大厦工程在吊装钢管过程中,由于钢管摆动将一名小工撞到在工地围墙上,经抢救无效死亡。建设单位为来凤县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恩施州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黄宗海,监理单位为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为戴煜东。
5、2014年1月6日上午7时40分许,武汉市航天首府15#楼工地拆除整体提升脚手架过程中,工人使用扳手敲打螺栓,至扳手端部断裂掉落,将地面工人安全帽击穿后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建设单位为武汉三江航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正太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王甫祥,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北京韬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为王茂金。
6、2014年2月24日上午8时许,武汉市铁四院总部设计大楼降水实验井项目进行钻井作业时,冲击钻离合器失灵,导致井架倾翻,击中作业工人头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建设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王朝辉,施工专业分包单位为吉林省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为卓成。
从事故总数上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之去年(5起5人)同期上升20%,建筑施工仍呈事故高发多发的态势,必须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工作重点集中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上,尽快遏制安全生产不利局面。从事故类型上看,一季度事故类型为模板坍塌、起重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各2起,但模板坍塌事故继去年“11.20”事故后,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从方案设计、执行、验收、监管等环节的管理都有待加强。另外,今年以来武汉、襄阳等地已经连续发生多起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凸显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薄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现场消防管理。
二、省厅巡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从查企业延伸检查现场的方式,共巡查了17市11县(区)。检查了住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以及24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28个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分别对孝感市、恩施市和潜江市住建主管部门下达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执法建议书,建议对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孝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及综合业务楼、恩施熙苑小区1#-6#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潜江樟华国际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督促各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下达停工和整改通知书26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住建部门根据全省建筑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贯彻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为工作主线,认真谋划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善相关措施,在完成节后复工检查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本地区域性、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如十堰市针对近年来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确定今年零事故的管理目标,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管理细则,规范安全监理流程,迅速推动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同时加大对去年5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力度,确保目标顺利完成;荆门市计划召开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以样本引路,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恩施州借助年初全州安全生产和市场综合监管督查,对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借用挂靠资质行为、个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43家企业和执业人员分别给予约谈负责人、全州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有效打击安全生产不法行为;随州市加大检查频度力度,3月份以来共检查59项工程,停工7家,下达处罚决定8份,对17名项目总监实施扣分处罚;襄阳市以“3.07”火灾事故为警示,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开展市区“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州对县市层级管理力度仍然欠缺。一是对辖区内县市区的层级管理较少,大多只停留在组织区域性检查工作上,今年各地区域性检查大多还未开展,对县市区的机构建设、人员素质、工作流程、管理技术、法规标准宣贯等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多,层级间差距进一步拉大,尤以开发区、高新区为甚。二是对下检查指导力度不足,不少地区对下的安全生产专业检查与综合执法尚未形成合力,仅仅局限于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没有及时跟踪,没有启动市场现场联动、市县联动等管理措施,致使县市执法不及时、打击无力度、整改缺跟踪,检查指导效力偏低。
2、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管严重缺失。一是缺少对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管,各地尚未建立健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运转情况的机制,企业空壳、机构空置、人证不符的现象极为普遍,如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检查制度未执行、管理人员不持证、隐患整改不追踪。二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各地的监管工作重点仍停留在项目上,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归并到企业名下并实施追究,使得企业、项目管理脱节的现象得不到改善。如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团风县翰林天下(一期)5#楼项目证照、资料和现场均存在较严重隐患,但当地并未对追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不灵。一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受检的绝大部分企业安全机构管理人员未达到要求数量,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机构只配一个安全员和一个资料员,甚至有的只有一个资料员,无法承担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未建立在建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对专项方案审查多为走过场。二是企业对项目管理缺乏力度。企业对项目检查无记录、无整改复查等情况十分普遍,同一企业在不同地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差别极大,表明企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自身管理能力不足。如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孝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及综合业务楼工程、湖北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潜江樟华国际一期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低下,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整改没有落实。
4、部分企业和项目存在严重隐患。检查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标准化管理、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落后工艺淘汰以及新标准贯彻实施等一系列规定要求,企业及项目没有执行或根本不知道。一些项目和企业存在严重问题,其中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昌平建筑工程公司、襄阳市翰林世家三标段工程、孝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及综合业务楼、潜江樟华国际工程、天门工商局食品检测消费维权中心、团风县翰林天下(一期)5#楼项目、沙洋县普罗旺斯(一期)27#楼项目、江陵县美园2#楼项目、恩施市熙苑小区1#-6#楼及地下车库项目等工程存在严重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级住建管理部门领导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紧抓住当前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依旧薄弱、工程建设量与安全监管力量不匹配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真抓实干,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断提高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力。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强化对建设责任主体履责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管,对企业和项目实行科学合理的巡查、督查,将监管重点延伸至工程建设各企业。采取多种监管执法形式和措施,整合汇总各地各类安全生产违法处罚信息,加强动态监管,增强执法威慑力,严格查处在多个地区同时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扎实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深化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和高大模板脚手架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推开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工作,年内形成本地区的“一体化”企业名录,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专业化技术力量。严格规范企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运用资格管理、准入管理、信用管理等手段严厉打击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方案粗制滥造、施工偷工减料、人员无证上岗、验收形同虚设、资料闭门造车等行为。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等工作,督促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四)持续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稳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专家巡讲活动,定期组织集中教育培训、现场观摩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主要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全方位培育地方安全技术专家队伍和技术优势企业,大力推广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技术,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附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名单
附件: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名单
一、 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未持证现象;未严格按计划对项目实行检查,未对发现的隐患未进行汇总和处置;安全技术管理中无现行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未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建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无相关资料;无对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无相关资料;安全管理资料整理混乱。
二、孝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综合业务楼
总承包单位: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孝感市环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问题:未见安全员的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内容不能指导施工;企业和项目无自检记录;悬挑脚手架差一道锚固、锚固不牢、搁置长度不足,第十一层架体内缺乏底层防护;电梯井门、管道井门防护不严,管道井无水平防护;施工用电无三级配电,无保护接零,塔吊、施工升降机无专用回路,漏电保护器参数严重超标,一漏多机、乱接乱拉现象严重;安全通道顶部防护不严。
监理未严格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开展安全监理工作;项目总监对专项方案审查把关不严,对现场隐患整改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现场监理责任不明、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
三、潜江樟华国际一期
施工单位:湖北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内住人;悬挑外脚手架上操作人员不戴安全帽、不挂安全带、擅自攀爬外架的情况严重;悬挑脚手架型钢部分后端压制长度不够,固定方法不正确,且侧面未固定,存在一根型钢上放多组立杆的现象,悬挑层及架体内侧防护不严;施工升降机出料通道防护不严,楼层停靠门与吊笼门未连锁并多数打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用电保护零线未到开关箱和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有乱接乱挂和直接将护套线挂在脚手架上现象;在建工程内无消防设施;企业对项目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无记录,对专项方案编审、签字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员配备不足。
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核流程错误,总监代理不具备资格,安全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
四、襄阳高新区翰林世家7、8号楼
施工单位:湖北地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南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超期;项目部无安全检查记录,无安全培训记录;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目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标准选用错误,方案内容及过程交底无针对性,实施完成后无验收记录;悬挑脚手架钢梁压置长度严重不足,尾端锚固不符合规范;悬挑钢平台设置在悬挑阳台上,尾部未固定,无限载标志,无验收记录;钢筋加工区施工用电开关箱漏保参数过大,PE线未接进设备,存在一漏多机的现象;抽查的22-26层洞口及临边无防护,且无消防设施。
监理专项方案审查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对现场隐患检查整改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五、天门市工商局食品检测消费维权中心
施工单位:湖北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天成监理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
主要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等制度未建立;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使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签审人员资格不符,无交底、无验收;悬挑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连墙件严重不足且设置方法错误,悬挑梁差一道锚固,锚固方式错误且缺失严重,脚手架整体性差;钢平台无限载标志,反拉钢丝绳锚固点不足,锚固方式错误;施工升降机防坠器过期,楼层停靠平台稳定性不足,防护不严,层门高度不足且门锁设置错误;塔吊无顶升、加节、附墙安装的验收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检查的11-16层临边无防护,预留洞口防护不规范,15层以上洞口无防护;施工用电未形成TN-S系统,钢筋制作区、塔吊无开关箱,设备无接零保护,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无缺相保护功能;17层模板支架立杆底部使用顶托,部分立杆两端使用顶托,顶托螺杆伸出长度超过30cm,施工现场、办公区无消防设施。
监理单位实际未对专项方案审查,对编制中的明显错误不能发现;无安全监理记录;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对现场存在的明显、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现、未督促整改、未报告。
六、团风县翰林天下(一期)5#楼项目
施工单位: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天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五层以上无楼层防护门,司机无证操作;悬挑层脚手架第十三层悬挑部位没有封闭,连墙件连接不规范,六层以上剪刀撑未连续设置;施工作业层脚手架无水平防护;七层以上电梯井、管道井洞口无防护;钢筋加工区开关箱一箱多接,设备无PE线,搅拌机无开关箱,电工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钢平台搭设不规范;现场无消防设施,活动板房板材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项目部未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施工安全资料;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
七、沙洋县普罗旺斯(一期)27#楼项目
施工单位: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沙洋佳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悬挑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悬挑层悬挑部位硬质防护不严,反拉钢丝绳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用电未严格执行TN-S 系统,不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要求,电工无证上岗;盘扣式脚手架模板支撑无水平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无消防设施;塔吊附墙预埋螺杆偏短;三层活动板房板材不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未加固和验收。
八、江陵县美园2#楼项目
施工单位:荆州市金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江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主要问题:塔吊基础严重积水;落地式脚手架基础未硬化处理,扫地杆搭设不规范且小横杆缺失;悬挑脚手架缺一道锚固环,锚固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悬挑梁无反拉钢丝绳,连墙件设置不规范且未于外架连接;钢筋加工区施工用电无PE线;预留洞口、作业层、悬挑层封闭不严;未竣工建筑物内住人;现场无消防设施;总监代表不具备资质。
九、恩施市熙苑小区
施工单位: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襄阳华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4#楼高度超过24m,违规使用额定起重力矩400KN•m塔吊;2#、3#楼建通道为超过一定规模的高支模工程,无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悬挑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未进行专家论证;钢平台钢梁与建筑物无固定措施;建筑物内无消防措施。
十、十堰市昌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正式文件,职责规定不合理;无对项目检查的相关记录;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方案无人签字,技术标准选择错误;未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开展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